国家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

既然大家都知道小产权房不合法,为啥还要购买?不少人疑惑不解。

其实,购买小产权房的有2类人:

国家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

第一类是刚需人群,很多人不得已购买小产权房。所谓的买房刚需,是指现在没有房子居住,但又有迫切的住房购买需求,例如要结婚了需要婚房、家庭孩子多了需要换房子等。刚需的另一层含义还代指“买房能力不足”的人群,面对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价,很多人需要耗费20年-30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房子,而同位置的小产权房价格不足商品房的三分之一,成为了刚需解决居住需求的明智之举。

第二类是炒房客,他们主动购买小产权房。炒房客购买小产权房?是的,你没有听错,在笔者身边就有3位这样的买房人,前些年炒商品房住宅,实现了家庭财富的跃迁,现在开始囤积小产权房,准备等到小产权房转正之后转手卖出,这样能赚不少钱。

为啥他们认为小产权房可以转正?主要在于小产权房确实很多,不少城市的小产权房一度超过了商品房的比例,例如深圳,这里100%的房产类型中,商品房不足30%,小产权房比例高达60%以上,10%是企业自建房。所以,买房人对小产权房转正信心很大。

既然这么多人买了小产权房,那就从大概率角度转正得了呗?有可能吗?还得看看官方什么态度。人民日报在《禁止小产权房交易,为何屡禁不止》一文中表达出了对小产权房的种种疑问,提出为啥小产权房一直不被允许建设和交易,为啥禁止不掉?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小产权房便宜。

除了人民日报之外,国土资源部和农村农业部也多次表达出了对小产权房的基本立场,在2020年《对农村宅基地确权通知》中再度重申一个观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的小产权房不允许交易,小产权房不能进行确权,更不能通过确权的方式把违规用地合法化。

显然,炒小产权房的人要失算了。小产权房“会全部拆除”吗?原国土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指出,只有2条路可以走:小产权房全部拆拆除,或者有序转正,其实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小产权房“全拆除”还是“全转正”?央媒释放信号,今后6类要拆,只有2类合法有效、不拆,你怎么看

央媒人民网对小产权房也有关注,在《北京将对小产权房分类处理,涉六类房应依法拆除》文中传递出了应该拆除的小产权房6种形式:

小产权房要拆除的6类情形是: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城市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此外,“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拆除。

可以看出,在帝都对小产权房的出路探索中,给出了清晰明了的方式,一方面有6类要依法拆除,因为这些房子要么不符合城市统一规划需求、要么违规使用了农地、耕地、林地等资源、要么建筑安全质量不过关,与市场上的普通商品房质量差距过大。

但同时,根据规定有2类小产权房交易是有效的,①本集体成员相互购买的宅基地房子;②其他集体成员到本集体购买房子,得到本集体认可的(非城市人到农村买房)。

可以看出,在6类要拆的房子和2类不拆的房子中,有第三种房子的存在,就是既不在6类要拆除的范围内,但同时也不在2类合法小产权房范围内,这样的房子如何解决?专家给出了建议:可以通过小产权房补缴各项税费、对房产质量进行重新评估核查的方式确定小产权房的转正可能性,符合标准的进行转正发放房产证上市流通,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拆除,如果一***切全部拆掉,显然也不太现实,因为太浪费资源了,并且让很多人无房可住。

小产权房的出路在何方?你怎么看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61)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