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领,不能异地申领;户口迁移后未在现户籍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也属于公安部规定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情形,需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领。
四、多种补领途径、方式,供市民选择(小标)
为方便市民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我市公安机关大力推行“自助办” “网上办”“邮寄领取”等多元化办理模式。
(一)24小时自助办理。年满十六周岁本省户籍居民,可通过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或任意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设备,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二)省内临时身份证网上办。本省户籍居民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网上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网办流程为:登录“粤省事”小程序,选择户籍地市,访问“户政(治安)服务”,找到“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进行申请,领取方式可以按需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政速递”,户籍地公安机关在收到申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属邮寄领取的并将证件寄出。
(三)邮寄领取更省心。市民办理身份证业务,除了到受理机关现场办证窗口领取外,还可选择邮寄领取(不限地区)领取,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完毕后直接通过EMS邮寄到市民提供的收件地址。邮政快递公司统一规定邮寄费用:省内18元/证,省外境内20元/证。
更多居民身份证业务,市民可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居民身份证业务办事指南,或致电12345***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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