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的程序是什么?
(1)建会申请。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基层单位,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的组成人选,向上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可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推选出自己的代表作为工会筹备组人选提出建会申请;或者由单位和职工协商,提出工会筹备组人选及建会申请;或者是单位体制外入会会员达到一定数量后,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提出筹备组人选及建会申请。
(2)组织筹备。工会筹备组经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即可开展工会组织的筹建工作。其主要任务包括:做好工会宣传发动工作、发展工会会员(包括转入已是会员的会籍、恢复会籍)、建立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并选举会员代表、组织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以及大会筹备工作等。
(3)大会选举。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结果报批。选举结果的报告由工会筹备组报上一级工会审查批准。上级工会收到选举结果的报告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查并批复。
02
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应具备哪些内容?
(1)所在单位名称,主营业务;
(2)所在单位职工人数;
(3)职工组建工会的意愿;
(4)经协商产生的工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况。
03
工会组织的任期多长?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或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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