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一种操作简单、速度快、短途出行十分便利的交通工具,上班上学、出门上街、外出办事,俨然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神器”,受到广大群众喜爱的同时,也引起了小偷的注意。电动车盗窃成功率较大、危险系数和被识破的几率较低,因而成了小偷眼中的“香饽饽”。以为是顺手牵羊,无关紧要,但其实触犯了刑法,终将难逃法网。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的一天,张先生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自家门口,想着一会就出来,就没有上锁,谁知短短一个小时后出来便发现车子竟然不翼而飞了。张先生慌忙之下赶紧找到附近的监控,发现是一名绿衣男子将车子骑走,于是果断报警。
经调查发现,原来偷走电动车的是惯偷杨某,他当时正好路过,看到车子没有锁,便起了歹念,顺手牵羊将车子骑走,并将电动车及车上的梯子及水杯等物品一起卖给了附近的废品站。
据废品站孙老板讲述,杨某问他是否回收电动车,孙老板看着车子比较新,便有些怀疑,就询问杨某卖车的原因。杨某搪塞回答要回老家,想要连着车上的物品一起卖掉,老板询问是否有购买凭证等,杨某也无法提供,孙老板便说只能以330元的价格回收,并且拍摄了孙某的视频,留存了证据。
检察官说法
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近日,盗窃电瓶车的案子时有发生,一些市民朋友防盗意识不强,随意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家门口儿,甚至连钥匙也放在上面,这就很大程度上给小偷提供了便利。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
1.千万不要嫌麻烦,离车上锁。克服麻痹思想,离开车子时注意不要嫌麻烦,随时随地锁车尤为重要。
2.选择高质量的车锁。市场上常见有蟹形锁、蛇形钢丝锁、“U”形锁等,可根据需要配备,如果同时使用两种类型的车锁,其防范性能也会大大提高。车锁失灵或钥匙丢失也应换把新锁。
3.电动车最忌随处滥放。最好把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存车场所,花费小钱买大安全。
4.切勿心存侥幸,觊觎他人财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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