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付汇,有的地方也叫做延期付款,简单说,就是进口货物在报关进口日期后规定期限内未付清货款,需要延迟支付。
以前是按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90天付款,超过90天付款就属于延期付款。现在的监控系统里进口三十天内未付款就算延期付款。
延期付汇情况说明函的格式为:
XXX外管局:
我公司因XXX需要,进口XXX(货名,数量),合同号XXXX,由于XXXX原因 (合同约定、资金不足、贸易纠纷等等原因),该笔款项将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说明。
(公司签章、日期)
同时要填写一式4联的专用表格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南:
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建议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
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
(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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