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是大家一直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告诉市民,单位参保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34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划重点:女职工退休年龄取决于工作岗位,岗位不同,退休年龄是不同的。
女职工的岗位划分由谁决定?
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印发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第五条47项规定,工人岗位、干部岗位的划分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合同岗位界定模糊或劳动合同丢失的,可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承诺其工作岗位情况。若承诺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
当然啦,并不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能领取养老金哦。根据现行政策文件规定,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及以上。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表》[表单下载地址: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相关下载]。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4、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
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②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并一直保持荣誉的全国、省、市劳模称号的劳模证书原件;
③高级专家证书、高级职称呈报表、聘书原件;
④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证书原件;
⑤参保人员终身无子女的,签订《申请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活补助费承诺书》;
⑥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增发养老金相关材料原件。
5、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24个月内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原件。
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需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养老金会发放到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上哦。)
7、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渠道
1、窗口办理
单位职工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2、网上经办
登录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依次点击“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进入经办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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