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面几期的学习,大家对嫖娼的违法行为基本上都了如指掌了。但还是有些人提出疑问,接下来福牛就针对粉丝们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
问题1:如何认定“情节较轻”?
这个问题呢,已经有好几个人问起了。因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从以上法律条文中,大家应该知道,对于存在嫖娼违法行为的,一般优先适用前半部分的处罚规定,即有嫖娼违法行为的,要在10-15天的幅度确定拘留时间,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都是要并处罚款的,最高是5000元。而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才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情节较轻”,要么拘留5日以下,要么罚款500元以下。二者只能选其一。哪些情形下属于“情节较轻”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来决定适用的。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综合考虑是否属于“情节较轻”:
1、初次嫖娼且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的。
2、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3、嫖娼后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嫖娼违法行为且有特殊原因的
4、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问题2:嫖娼可以只罚款不拘留吗?
根据问题1,如果嫖娼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要么处5日以下拘留,要么处500元以下罚款。这两种处罚方式是选择性的,且没有先后之分。也就是说,要么拘留、要么罚款,二者只能选其一。所以,在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只罚款不拘留的。
问题3:嫖娼可以只拘留不罚款吗?
有人还提出比较穷,能不能不罚款,多拘留几天行不行?这么奇葩的问题也有人能问的出。一般来说,对于嫖娼违法行为不仅要拘留还要罚款的,至于罚款多少则会根据被处罚人的经济状况、违法行为性质、认错态度、危害程度来具体衡量的。如果认定为“情节较轻”,答案可以参照问题2,那就选择拘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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