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学“典”
开栏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深入学习《民法典》,罗湖法院推出“词条学‘典’”专栏,每日转发一期《民法典》相关的词条解读。敬请关注!
第二十期
一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对合同当事人进行救济的途径之一,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通过合同解除,当事人在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中摆脱现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约束,重新获得交易的自由。另需说明,关于合同解除尤其合同法定解除,《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编)就不同合同下特殊的解除事由做了很多规定,由于内容较多,本词条不便收录,而是收录在各典型合同之中,以便于读者查找。
二
违约类型
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多样,很多学者做了不同归纳,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等,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违约、部分违约。本词条主要结合《民法典》合同编违约责任一章的规定,按照违约的不同形态进行的梳理。
三
不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本词条所谓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违约责任的确定、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责任、非金钱债务继续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替代履行责任、损害赔偿、违约金等内容。
四
定金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五
各典型合同定义
合同编第二分编是关于典型合同的规定,用了 19 章规定了 19 大类典型合同。本词条主要对各典型合同的定义、其他有关合同对部分典型合同的参照适用进行梳理汇总,便于从整体***解合同编第二分编的基本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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