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收债案件,收费大致有两种模式,一是固定收费,即在合同签订时,收取固定的费用,费用的数额,跟追债的金额有关,金额越高,律师收费相对会高-一些;另-种是风险收费,即合同签订时不收费,或者收取很低的费用,追回钱了再按照追回钱的比例收费。
那么选那种方式对委托人有利呢?先了解一下什么 是固定收费,什么是风险收费。
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得了癌症,到医院治病动手术,治疗费有两种选择,1、 固定收费,医院要求交5万块钱,先交费,再
治疗,医生负责动手术,是否能治好,医生尽量而为,最终治好还是没有治好,5万块钱费用照收; 2、风险收费,就是治好
再收费,以结果为导向,先不付费,先治疗,如果没有治好,则不支付治疗费,治好了,则支付15万。
根据律师行业惯例,如果最终通过律师的追债拿回了钱,同一个案件,风险收费支付的律师费肯定大大高于固定收费。
那么,那些情况下选择固定律师费,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一般情况下, 胜诉几率大、收回款的几率比较高,委托人财务状况较好,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的,支付固定律师费比较划算;那些情况下选择风险律师费的方式呢?如果追债案件收回款的几率不高,如:欠债人跑路、财产早已经转移、欠债人没有财产、或者本身证据不是很充足,是否能胜诉把握不是很大、托人自身没有能力先支付律师费,等情形下,选择收到款,再按照比例支付律师费,与律师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无疑是比较好的选择。
追债律师的两种收费模式,各有利弊,可以根据自己的案情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付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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