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因为与公司领导关系不和,从公司离职后,单位迟迟不给小韩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小韩不能及时找到新的工作。这种情况,小韩应当如何维权呢?
员工从单位离职时,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公司应当按照约定为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公司应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为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离职的员工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员工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公司改正。
此外,因为公司未给离职员工出具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对员工在医疗、生育等方面未能享受社保福利而造成的损失,员工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的同时,也可主张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我是法律人珞石,将定期分享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的案例,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关注我,助您处理好劳动、婚姻家事纠纷,保护好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