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公司利润想要分配给股东,需要缴纳20%分红税,也就是说公司要分100万利润给股东,股东能拿到的只有80万。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的交易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而没有使用企业的对公账户结算的原因(当然这是违规的,属于偷税漏税了,不过现实中只要你有适当的报税,一般税务机关也很少会去深入查询这方面的问题,有点类似于法不责众)。针对这类情况,我们要学会合理筹划改变商业模式。
目前国内对股东分红如何税务筹划回答基本上是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但是,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方法大多属于灰色地带。如果筹划不当,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那么要如何合理筹划降低税负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上呢?
有些企业通过发放工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工资、奖金不得超过一定限制(3.5万)。那么个税税率25%加上所得税扣除25%的结果是19.5%,低于股息红利所得税率。所以把月薪定在3.5万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再就是调整组织形式。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将需要分红的利润以业务的形式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这部分的利润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并享受核定征收,直接核定应税所得率10%,再适用五级累进制5%-35%税率以及对应0-65500的速算扣除数。另外还有增值税和附加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情况如下:
增值税:3%(2021年是1%,明年是否能延续1%待定)
附加税:0.18%(小规模减半征收,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开票额0-500万):0.5%-2.19%
综合税负5%左右。
完税后可直接公转私提取到个独投资人的私卡上自由支配。并且公司也可以利用个独解决成本问题,以同样的形式把利润转到个独上。
看到这里,你学会了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