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如违法裁员,则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应付金额0.5倍至1倍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面临公司裁员的时候,应该按照上文提到的相关法律规定,自己先进行计算,若与公司支付的数额不符,应该及时沟通,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如果遭遇了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应该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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