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重要的手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仲裁前要有证据
对于自己提出来的主张,当事人有责任提出证据。如申请偿还拖欠的工资,就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与单位有关人员的联系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有一些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若该由用人单位提供却拒绝提供,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2、注意申请的时效
因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这里有一个例外: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1年的时间限制,即只要还在职,不管多久都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是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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