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这个话题,可能有不少人都不太了解,因此今天,我们来和大家一起聊聊,究竟哪些情形能算是工伤?
工伤,简单的来说,就是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工作时间,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包括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就比如小明在工厂搬运货物的时候,不小心被货物砸伤,这就属于是工伤,因为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的,因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说到这,有的人可能会问,那如果我在上下班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了,是不是因为不是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就不属于工伤了?
不是的,因为在上下班的路上,也就是往返于工作地点与自己住所的合理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属于是工伤,因此即便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同样是属于工伤。
再比如说天太热,小亮在上班的时候,被领导叫去给大家买水喝,在骑自行车买水的路上,不小心摔骨折了,那这能算是工伤么?
可能有的朋友认为这不属于是工伤,毕竟小亮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内受的伤,但是一方面小亮受伤地点不在公司,另一方面小亮买冰淇淋的这件事与他的本职工作无关,因此就不应当被认为是工伤。
看似这样说没错,但实际上小亮去买冰淇淋的这个行为,是公司领导指派的,是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而产生的行为,因此小亮买水受伤这件事,是可以被视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因此应当被定为工伤。
接下来我们再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小亮在618期间买了不少东西,地址写的是公司,而在取快递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这能算是工伤么?
这个例子和上一个看起来虽然非常相似,但是小亮在公司取私人快递的这件事本身,并不属于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的伤,因此就不能被认定是工伤。
再比如说如果小亮和小张在公司里,因为一些私事而产生口角摩擦,最后在公司打了起来,这能算工伤么?和上一个例子同理,虽然同样是在上班时间,公司的工作场合而受的伤,但是打架斗殴属于私人原因,并不属于因为工作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伤害,因此并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说到这,相信大家对工伤大致上有一个清楚的认知了,那如果出现工伤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在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使员工得到及时的救治。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出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薪资待遇应当保持不变,如果停工留薪期间员工需要护理,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最后根据医院的鉴定结果,给予相当的安排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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