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可能会临时委托别人帮自己办事,委托合同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口头的,如果委托过程中,受托人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该怎么办呢?受托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一、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尽哪些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在履行受托事项过程中应尽以下几项义务:
1.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项。如需要变更的,应当先征求委托人的同意,情况紧急难以取得联系的,可以先妥善处理好,事后再及时报告。
2.受托人应该亲自处理事务。如果转委托给他人,需要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而转委托的,受托人需要对转委托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利益而进行的转委托行为除外。
3.受托人因委托事项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委托人。
4.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进展和结果。
5.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应该尽到谨慎处理的义务。
二、受托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有何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应该分为有偿的委托合同和无偿的委托合同。
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因为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而无偿的委托合同,只有在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宝律师提醒,委托他人办事时应该注意这几点:
1.选择亲近可靠的人办理委托事项。
2.如果办理的事项比较重要,最好签订书面的授权,并对授权内容、代为签字的范围、授权时间等进行限制。
3.交付证件复印件时应当注明证件的用途。
4.尽量避免签订全权代理的授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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