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在职员工来讲,他们建立医保的缴费基数通常是采用前一年的标准来暂时缴纳医保,等到真正上一年度的医保缴费基数出台以后然后进行补差,比如说7月份出台医保的缴费基数,那么7月份就会统一性的补差,1~6月份的费用是按照这样的方式交费,所以说作为在职员工不会造成任何的中断交费,都是属于连续不断的交费过程,那么医保也是可以正常的享受。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当然灵活就业的个人就有些特殊了,因为他没有工作单位的主体,完全是凭借自己来完成相应的交费。所以说什么时间段交费,在什么样的时间节点之前交费都是至关重要的,就如刚才我们所讲的有些地区规定是3月份以前,有些地区规定是2月份以前,则有些地区规定是1月份之前,所以我们一定要按照这样的一个时间节点,去完成相应的缴费。才能够享受到医保的正常报销。
当然,不论是3月份以前还是2月份以前作为灵活就业在缴纳医保的过程中,都会采取预缴的形式,有些地区是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来进行预缴,有些地区,则直接会采用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预缴。那么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预缴都可以享受到一个正常的缴费过程,也可以享受到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这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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