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是什么意思(民法典关于权利的规定)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前,房屋征收拆迁部门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获得拆迁经济补偿是房屋所有人的一项权利,这项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那么民法典拆迁补偿是不是民事权利?

下面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进行解答:

一、民法典拆迁补偿是否民事权利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是非常多的,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利平等保护等,而拆迁补偿是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是什么意思(民法典关于权利的规定)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张红斌律师小结: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非常多,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所以拆迁房屋获得经济补偿是属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58)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