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方确认在该房屋户上未有户口未迁出,如尚有未迁出的,甲方承诺在房屋办理过户后十五日内完成所有的户口迁出。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按200元承担违约金直至将该地址上的户口全部迁出为止。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共有权人则经甲方及其共有权人全体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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