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巩义市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1、北山口镇南官庄村
根据《巩义市人民***关于征收北山口镇南官庄村土地的公告》(第18号):征收北山口镇南官庄村土地3.4901公顷。位于南官庄村,宗地一、二位于苏秦路南,宗地三位于南环路以南、S235以北、紫荆路以东、S235以西,宗地四位于赵公桥巷与君道路交叉口西北。
2、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
根据《巩义市人民***关于征收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土地的公告》(第19号):征收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土地0.8163公顷。
3、杜甫路街道常庄村
根据《巩义市人民***关于征收杜甫路街道常庄村土地的公告》(第20号):征收杜甫路街道常庄村土地0.2202公顷。位于常庄村,中原西路以北、草堂路以东,北至常庄村六组耕地,南至常庄村六组耕地,西至常庄村六组耕地,东至常庄村六组耕地。
4、杜甫路街道和义外沟村,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
根据《巩义市人民***关于征收杜甫路街道和义外沟村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土地的公告》(第21号):征收杜甫路街道和义外沟村、孝义街道二十里铺村土地6.4792公顷。位于和义外沟村、二十里铺村,人民路南乾坤大道西,北至二十里铺村四组耕地,南至和义外沟村十四组耕地,西至二十里铺村村集体、一组、二组、五组耕地,东至二十里铺村五组耕地、和义外沟村十六组耕地。
二、巩义市拆迁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批准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1)位于4101810201征地区片,征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为每公顷97.5万元。
(2)位于4101810101征地区片,征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12.5万元。
2、社会保障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障费每公顷87.3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巩义市人民***关于印发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巩政〔2019〕10号)文件规定,征收水浇地每公顷补偿1.8万元,征收旱地每公顷补偿1.5万元。
4、征地界内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巩义市人民***《巩义市人民***关于印发巩义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巩政〔2019〕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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