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罪犯雷某减刑?减多少刑期为妥?”日前,在福建省宁德监狱,福建省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举行的雷某减刑案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宁德监狱执法监督员林瑞金提出疑问。对此,宁德监狱把为何减刑、拟提请减多长刑期的依据和理由逐一摆在与会人员面前。
办理减刑案件由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联合举行公开听证在福建尚属首次,这是该省政法部门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顽瘴痼疾的一次有益尝试。9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群众代表以听证员身份参加听证。
罪犯雷某系涉恶犯罪,2018年因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2019年1月21日交付宁德监狱执行刑罚。自服刑以来,雷某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服从分配,较好地遵守了监规,原判财产性判项已全部履行。宁德监狱依法启动雷某提请减刑程序,检察机关派员监督。值得注意的是,雷某早在2009年与2014年就曾因寻衅滋事罪两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一个涉恶罪犯、累犯,为何还适用减刑?”听证会上,林瑞金道出心中的疑惑,也成为本次听证会的主要焦点。
“涉恶势力减刑的起始期、间隔期、考核分数、减刑幅度都要从严要求,当条件符合后是可以依法减刑的。”宁德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杨华育解释,根据《福建省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累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且达到一定考核积分方可减刑,但减刑幅度应当从严掌握。
在该案中,罪犯雷某已入监执行二年七个月,考核积分符合提请减刑条件。考虑到雷某为涉恶罪犯、累犯,宁德监狱按照省内实施细则规定,从严掌握其提请减刑幅度。
随后,宁德监狱管教民警对雷某服刑改造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同监区服刑证人对其服刑改造情况作出证明。宁德监狱与宁德市检察院分别就提请减刑案件评审会评审意见和派驻检察监督情况、审查意见进行宣读。
休会期间,听证员根据案件情况,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一致评议意见,供承办该案的宁德监狱和宁德市检察院参考。最终,宁德监狱向法院提请对罪犯雷某减刑的幅度,吸纳了听证员评议的意见。
“从今天听证会展示的各位承办人员意见看,检察机关和监狱两家之间互动比较密切、制约比较到位,对案件审查把关比较严格准确。”福建省人大代表蔡玉洁等多位听证员对联合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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