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租赁费用的 75%,剩余租赁费在施工电梯拆除完成运出施工场地后半年
内无息支付。
2.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经备案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出场
费 元。
八、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
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九、自双方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未尽
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电梯进退场费用及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其它约定:
1.操作员的考勤由该楼号的土建劳务作业班组负责记录,作息时间也由其
调配,对于缺勤或迟到早退的现象由土建劳务班组直接处罚上报甲方,处罚
从所发工资中直接扣除 。
2.操作员可由甲方自行聘请,接受乙方指导监督,操作工资由甲方代付。
3.由于乙方驾驶员的迟到早退,第一次发现处 50 元罚款,第二次发现加倍
处罚。
4.由于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或维修保养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次处以
1000 元的处罚。所有处罚甲方将从本次支付的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以下无正文,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