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转移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1、首部: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正文: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3、尾部:写明申请日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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