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什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完整版)

【引言】

“凭什么活全我干,工资拿的还比你们少?”

相信这是让大多数劳务派遣员工郁闷的地方,明明脏活、累活都是自己干,可到最后拿的工资却和正式员工差了一大截,奖金、补贴、年终奖等等福利,更是和正式员工天差地别。

但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并不是说说而已,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当中需要知道的3点常识。

【劳务派遣你应该了解的事】

1.劳务派遣员工的限制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准确的来说是一种补充形式的用工方式,替代一些用工单位内部不重要的或是临时性的岗位,例如:员工怀孕造成人员空缺,聘请正式员工既增加了公司的用人成本(招聘、培训、以及后期的辞退都是不小的成本),又“霸占”了怀孕员工的工作岗位,造成了后续产生劳动争议的可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而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当中对“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解释,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同工同酬的具体体现

同工同酬指的并不是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拿到一样的薪酬,毕竟同一家公司相同岗位的正式员工薪酬方面都不一定完全相同,所以同工同酬主要应该体现在3个方面:

首先,员工的薪酬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产出的价值等来确定;

其次,同一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至少在基础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保障薪资方面应该做到同工同酬,至于绩效奖金等则可以不实行;

最后,如果是长期、持续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则应当和公司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并且应当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3.常见的逆向派遣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什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完整版)

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逆向派遣的用工方式,举个例子:我们在找工作时收到一家不错公司(用工单位)的offer,但去了才发现和我们签劳动合同的甲方是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虽然工作地点仍然是面试的公司,但实际劳动关系却是在劳务派遣公司。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3点:

(1)和正式员工一样,用工单位有义务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2)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我们同样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但一般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则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被用工单位“辞退”后,只是意味着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但并没有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仍然需要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支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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