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
争得孩子抚养权,
双方协议孩子跟女方姓,
男方事后反悔,
起诉到法院,
法律支持吗?
案件事实
2021年2月,张女士和文先生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第二条约定儿子小文由张女士抚养,随同张女士生活,抚养费张女士自行承担。第四条约定张女士有权将儿子改姓为随母亲姓,文先生应于离婚后一个月内协助张女士将儿子户口迁到张女士处,并办理好儿子变更姓氏的手续。离婚后,文先生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协助张女士办理儿子变更姓氏的手续。
2022年,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四条合法有效;请求判令文先生配合张女士将***子小文的姓氏变更为张姓。
文先生答辩称,自己是在张女士家属威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并非他的本意。而且根据中国传统风俗应子随父姓,如果张女士愿意放弃抚养权,他愿意承担抚养义务。
法院认为
文先生主张其系在张女士家属威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此未提交证据证明,不予采信。双方在2021年2月登记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及变更孩子姓氏的约定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张女士要求文先生协助办理儿子小文变更姓氏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一、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
二、文先生配合张女士将被抚养人小文的姓氏变更为张女士姓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惯。
法官说法
离婚后,父母一方申请给孩子改姓,必须要孩子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公安部门可以拒绝受理。就孩子改姓的事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纸质协议后,单方事后反悔,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配合更改孩子姓氏。当然,在双方达不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以自主变更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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