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误工费?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如何主张误工费?
1、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天数×平均收入
2、误工天数: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收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比如医嘱、病例、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等,注意休息时间一定要连续。
3、平均收入
(1)有固定收入:提供劳动合同、误工证明、每月工资收入的银行流水单等。
(2)无固定收入:例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临时工等收入不稳定的职业,可以提供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如果不能提供的,可以参考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
三、疑难问题: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能够主张误工费吗?
已达到退休年龄并不等同于劳动能力完全丧失。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受到伤害后,应结合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状况和继续从事工作或者劳动情况计算相关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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