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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生了一个让广大男同胞胯下一紧的事,江苏一男子,被检察院批捕,罪名呢就是破坏军婚罪。
看情况证据充分,现在就等法院判了,估计怎么着按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也得是个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喽,这可是正经八百的要判刑的犯罪!
可不是平常找个小三、情人在网上撕来撕去能比的。
什么是破坏军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几个要点:
1.必须明知,如果不知道,就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被批捕了,你不能靠嘴说自己不知道,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
2.要有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也就是形成事实婚姻,比如在某小区出双入对,长期同居了。这个时候门卫大爷或邻居可以作证就成了。否则只是单纯约个P,那不涉及这个罪名。
3.必须是现役军人,这个很重要,不能说退役了或转业了还算。
4.一个巴掌拍不响,一方犯破坏军婚罪,另一方(军人的配偶)可以考虑判“重婚罪”
5.军人一方出轨、找小三,与他人同居不算
总之呢,为什么保护军婚,大家心里也有点数,在此就不多谈。
与军人结婚,需要注意什么?
找个兵哥哥,有权利,也有义务!
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什么意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重大过错一般指(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除此之外,“感情不和、不喜欢了”等等因素,军人不同意,是不能离婚的!
可能你觉得不公平,但没办法,他们承担了保家卫国的使命,舍小家顾大家,确实没办法像普通人那样朝朝暮暮,在感情上确实比较容易出现问题,因此法律要予以保障。
而与军人结婚,也是需要理解和支持的。
但同时,军人家属,也就是军属,也享受到了一定的特殊待遇。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于2020年1月9日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包括了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社会优待,等十大方面的待遇保障。
比如,在乡的军人家属,可以享受免费医疗,或者医疗包干待遇。有些还可以享受住房待遇,住部队大院等等。
当然,这些都是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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