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侵犯企业的商业信誉、产品信誉,则有可能侵犯刑法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行政责任而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严***网络诽谤,维护公民权利
需各方合力亮剑
建立完善的网络诽谤长效治理机制
从严追诉网络诽谤等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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