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归属是准备离婚夫妻最关系的问题,现行法律对小孩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上述规定根据小孩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小孩的抚养权。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一般情况下只要母亲是个正常的人,法院都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女方患有精神疾病,有可能发病时伤害子女等等,此时,子女不宜由母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小孩,父母针对抚养问题可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何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根据不同的家庭考察的要素也不同,主要还是比较男方与女方离婚后的条件,比如是否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条件让子女生活无忧、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是否有良好的品行、有无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嗜好和言行、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老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参与度等。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小孩,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从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离婚产生的影响,已经有了一定的识别、判断能力,可以自己独立做出更愿与谁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愿将是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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