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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司法解释2021 中华人民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2023年10月17日 19:13:06 经济纠纷 102 作者:小律

哈喽大家好,中华人民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破产法司法解释2021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中华人民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和破产法司法解释2021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我们开始吧!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是,企业不能向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要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以及企业财产的有关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等后果。

法律分析: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法律分析:该法律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认定为具备破产条件。

法律主观:关于*高人民法院 公司法 司法解释 为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其民事行为或*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法规 和司法解释。

从破产法丄的规定可知,企业申请破产,需要同时满足:(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如何认定资不抵债?

问题一:资不抵债是什么意思?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问题二:什么叫做资不抵债 资不抵债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储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资不抵债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影响债务人清偿能力的因素,计算债务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债务总额之内。

法律分析: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其着眼点是资债比例关系及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其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其他的偿还能力。

更为具体的证据认定,我们可以查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 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等,如果显示资不抵债,那么一般就可以做出法律丄的认定。

以破产公司为被告如何列当事人信息

1、法律主观:公司破产合同纠纷应当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复印件。起诉必须符合法律条件,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七*内立案。

2、司法实践中,在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中,有法院直接把破产企业管理人列为诉讼当事人显然,法律的理论和法律的实践出现了矛盾和冲突。

3、企业破产清算谁当 被告 公司破产后能作为被告,破产管理人可以做被告。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因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利害关系人可以管理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4、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起诉谁是被告人 当因为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而提起诉讼,一般破产管理人是被告。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怎么确定 管理人报酬的支付机构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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