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多少钱」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和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多少钱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分手了打过胎怎么要赔偿
1、如果分手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并且确知是男方所生,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求赔偿。根据《婚姻家庭法》,男女双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生育和抚养责任。女方可以按照*出具的检查和治疗单据及费用进行计算,提出相应的诉讼要求。
2、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费用通过法院起诉,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要求孩子的费用 。对方没有主动的提出要求或者想要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但是你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孩子是属于对方所有 。
3、应当赔偿*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赔偿金。
4、法律主观:可以依据《 民法典 》,主张相关的 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费用为准。
5、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手术费和合理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分手后怀孕了人流男友不出费用可以起诉?
请仔细看:分手怀孕打胎索要费用需要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涉及打胎费用的*案由一般是三类,即同居关系纠纷、婚*财产关系纠纷、离婚纠纷。
女方去打胎,男方不给钱的,不犯法。因为我国法律法规未规定男方不给打胎钱是犯法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无明文规定即可为。
报警处理。如果男友采取暴力或威胁的方式拒绝支付费用,女方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和保护。总之,在面临分手和打胎的情况时,女方应该首先确保自己的身体和健康,然后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索要费用,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手后怀孕了男友不管可以起诉。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如果生下小孩,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是 *** 的,可以告他。否则,只有堕胎和孩子生下来可以告他。一般情况下,由于女方怀孕自行堕胎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原则要求男方进行补偿,双方*分损失。男方支付的费用一般是堕胎费、营养费等。
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
1、协商解决。如果分手前男友承诺支付费用,那么可以先尝试和男友协商解决,请求他支付费用。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
2、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要孩子的费用 。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费用通过法院起诉,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要求孩子的费用 。对方没有主动的提出要求或者想要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但是你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孩子是属于对方所有 。
3、如果你和你的前夫已经在离婚协议中*定了经济补偿问题,那么你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向他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如果没有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男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费用。
4、分手怀孕打胎索要费用需要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涉及打胎费用的*案由一般是三类,即同居关系纠纷、婚*财产关系纠纷、离婚纠纷。
5、有的法院把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判决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丄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
6、在怀孕期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则男方按照*定的数额对女方做出赔偿。但要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的话,则需要看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打胎后分手如何索赔
1、比如女方在人流术后身体会十分虚弱,因此男方应当支付女方就诊时候*费以及女方术后的营养费等等。除此之外,女方还主张其他合情合理合法的费用让男方支付的,男方也应当支付。
2、法律主观:可以依据《 民法典 》,主张相关的 人身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费用为准。
3、法律分析:法律对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打胎的,并没有规定可以主张赔偿。但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造*身损害的,可以向男方主张赔偿。
4、因此男女双方按照公*原则分担损失。意见二: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分担*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意见三:男方因女方人工流产而自愿给予女方补偿,之后再起诉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5、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6、这个不是分手了就要赔偿的,这事情都过去了,当然你可以找他好好谈谈,如果他愿意给的话,那还可以,他就是不给你也没办法。
我们已经探讨完有关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和分手怀孕打胎怎么索要费用多少钱的问题,希望我的知识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实用的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建议,请及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