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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2023年09月29日 08:12:10 合同纠纷 116 作者:小律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民事诉讼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所有的*不管是一审、二审、再审还是发回重审的*法院都可以采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民事诉讼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条件是当审理选民资格*、重大及疑难的*,以及第二审民事*,都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只有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才会合议庭合议。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审理第 二审 民事*,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请问法院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撤销吗?

1、法律主观:法院撤销司法鉴定需要该鉴定具有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等情形,然后法院审查后,作出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可以 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应当准许。

2、法律分析:申请人或者是委托鉴定人在执法的鉴定意见还没有出具之前,是可以进行申请撤销鉴定申请的,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已经做出了鉴定意见,那么就无法撤销了。

3、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能够给出明确的司法鉴定错漏的证据才可以,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进行撤销。而且,司法鉴定的撤销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流程来。

*纠纷一审不服,丄诉到中院还能从新提出二次鉴定吗?

不能。*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属于*会不予受理*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之一。

按照《*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对法院委托做出的司法鉴定,没有《*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法院也不再重新委托鉴定;即使丄诉,没有前述情形的,原则丄二审法院也不会再委托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起15*内向*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当事人对初次*事故鉴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的。

当事人对首次 *事故技术鉴定 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起15*内向*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必须是合议庭审理吗

转为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内告知当事人。

(1)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起计算。

法律主观: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按照普通程序要重新开庭审理,不能再转为简易程序。

但笔者认为,根据法院的工作实践及规范民事*的程序方面考虑,该类裁定书应署名合议庭组*员。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审限从立案的次*起计算。

我们已经为大家分享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问题啦,希望我的解答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法,请随时告诉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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