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2号文原文 财税2016年12号文件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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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当月收入不足十万是否免征教育费附加?
1、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不需要缴纳。
2、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3、您好!可以的。 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均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该政策,不区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均可适用。
4、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这个政策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超过10万元的,需要全额缴纳。
财税2016年12号文件免征指哪些企业
1、包括一般纳税人,这是*对小微企业,不仅仅是小规模纳税人。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 关于扩大有关政 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3、财税201612号包括所有纳税人,当然也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政部 *税务总*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免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致。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至2021年12月31*。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的附加费,一般情况下可与增值税、消费税一同减免。但也有例外,*让我们一起来学*一下吧。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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